-
友情链接:
她,是一名基层法官,坚守公平正义,护佑一方百姓,用心用情办案,换得各族群众真心认可;她,退休30余年,放弃舒适安逸生活,毅然踏上全心扶贫助困、捐资助学的漫漫征程。用省吃俭用节约下来的50万余元爱心善款资助贫困学生、老人,帮助困难群体。她就是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法院退休党员干部、被誉为“一辈子做好事”的“活雷锋”——周新惠。
一
爱心,助推孩童圆梦
周新惠非常关心下一代的成长,重视贫困山区贫困学生的教育。退休前,教育培养学生、关爱各族学生、资助贫困学子是她的工作、生活常态;退休后,她不顾年事已高,走遍景洪的村村寨寨,尽己所能帮助贫困学子。
展开剩余80%在了解贫困学子家庭状况及困难后,她总是毫不犹豫地出钱出力,为贫困学生捐赠图书、文具、衣被或钱财。一年冬天,她去景洪市三小看望“春蕾班”的小学生,看着孩子们身上单薄的衣服,她心疼极了,全家凑钱为孩子们买了40套冬衣。多年来,在她的资助下,20多名贫困孩子得以继续完成求学之路。在她的协调下,很多面临辍学的贫困学子得到了社会各界帮助。
与资助学生的慷慨相比,周新惠对自己和老伴近乎苛刻的节俭。买很便宜的衣服,穿缝缝补补的袜子,去夜市挑一元钱的蔬菜……节约下来的退休工资,化为一笔笔爱心善款捐献了出去。
二
奉献,温暖困难群众
工作以来,特别是退休后,周新惠投入全部心力,视群众的疾苦为自己的疾苦,倾心帮助解决,展现了一名党员干部退而不休的先进本色,诠释了“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的精神境界。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这是她用真诚爱心践行的庄重承诺。2005年,景洪市普文镇麻地河村民小组计划种植10亩茶叶,但资金不足,了解情况后,她积极筹资10万元,解了村民的燃眉之急。
2006年,景洪市大渡岗乡曼东村民小组村民王桂琼患子宫肌瘤,因无钱医治,病情一天天恶化。她得知后四处奔走,多方协调,最终在景洪市妇联与州妇女儿童法律咨询服务中心的帮助下,王桂琼顺利完成手术,成功割除了子宫肌瘤。如今,已能从事简单劳动的王桂琼逢人便说:“多亏有周法官,才有我今天的生活。周法官真是一位‘活雷锋’!”
在周新惠数十年“做好事”的路上,受益人数不胜数:有生活困难的少数民族村民,有面临辍学的学生,有信心丧失的下岗工人,有资金周转困难的生意人……在她的鼓励和资助下,他们重拾信心,战胜困难,走出一条崭新的人生道路。
三
维权,守望公平正义
退休后的周新惠依靠法律,守望社会公平正义。她说:“社会是否公平,政府是否依法办事,老百姓是通过一件件具体的事情感受到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很重要,关乎党心民心。”
退休以来,周新惠运用法律,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景洪市某企业的一名职工,拒不履行赡养老人义务,且侵占老人住房,有关部门多次调解无效。周新惠知道后,运用法律武器,帮助老人“打官司”,经法院审理判决,赡养费得到妥善解决,住房也归还给了老人。2006年,周新惠了解到:某企业的一名下岗职工家里,有一个瘫痪在床多年的婆婆和一个双目失明、95岁高龄的老奶奶,生活过得十分艰难。老奶奶原是一家企业的职工,丈夫去世后到景洪投靠侄孙女,户口一直得不到解决。得知情况后,周新惠寝食难安,很快找到这家企业反映情况,最终为其办理了户口迁移手续。随后,周新惠又到民政部门为其办理低保,多次为老人购买生活物品,解决了老人的实际困难。
多年来,周新惠充分发挥熟悉法律的优势,积极宣传和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引导群众学法、懂法、用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受教育群众达5000余人。
四
大爱,结出累累硕果
一路走来,不少人问周新惠,“你为不相干的人捐出这么多钱,放弃退休后舒适的生活,每天四处奔忙,不后悔吗?”她坚定地回答:“从不后悔。”她认为:“做好事”不为名利,不图回报,只要能真正帮到他们就很开心。
“在我绝望的时候,是您伸出援助的手,才使我重返学校。”这是当时在景洪市三小“春蕾班”读书的徐海燕的肺腑之言。
“等我工作后,我也要像您一样,助人为乐。”这是从江西财大毕业、已经工作的王萍许下的承诺。
周新惠的善行义举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她相继荣获了“全国离退休干部老有所为先进个人”“云南省道德模范”“云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
如今,周新惠老人已经88岁了,她奉献爱心、热心公益的脚步仍未停下。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她先后捐款5000元,以身作则遵守防疫规定;建党100周年之际,她拿出节俭下来的1万元积蓄,向党组织交纳了特殊党费;在景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期间,她每天坚持上街捡拾垃圾、打扫公共卫生,带动更多人参与文明美丽家园建设……“退而不休”的为人民服务初心本色仍熠熠生辉。
来源:西组轩
发布于:北京市